⑴對干燥生產環節重視不夠。紅木家具大企業很少,目前國內紅木家具的生產企業規模和實木家具企業相比普遍較小,一般紅木家具企業年銷售量為幾百萬到幾千萬之間,很多小企業認為干燥工序不如機械加工和雕刻工序重要。少數珍貴難干材在一些企業仍以自然風干為主,輔以人工強制干燥,木材含水率干燥不到位,干燥材管理普遍重視不夠,很少有干燥材密閉倉庫。
⑵干燥窯結構簡單。企業自建的干燥窯較多,干燥窯殼體建造比較簡單,不利于窯體的保溫、保濕,干燥質量無法保證。
⑶干燥室內有強制氣流循環,但多數氣流循環不夠合理。
⑷對干燥技術重視不夠,多數企業的干燥作業,操作簡單、多僅憑工人操作經驗為主。或企業即使配有干燥窯,干燥人員也沒有經過正規的技術培訓,工人素質較低,流動性大。
⑸大多數都有自己的干燥車間。采用以蒸汽為熱源的供熱方式,也有不少采用燒燃木材廢料的熱水爐,但是干燥室檢測裝置比較簡單,半自動、全自動控制系統應用較少。購買國內、國外先進干燥設備的企業較少,中小型紅木家具企業,應用熱風爐干燥較多,不少企業木材干燥手段簡單、原始。迫于市場壓力,近兩年新增蒸汽鍋爐采用“蒸汽烘干”的企業增多,但干燥室均為非專業設計,自己建造為主,設備性能差。
總體上講,紅木家具企業由于發展快、規模大,而木材干燥技術整體相對落后、發展速度慢,干燥能力不足。不少企業干燥方法原始、使珍貴木材降等損耗嚴重,浪費了木材資源。正如“2003年中國傳統家具企業家論壇”資料中所言:“北京地區紅木家具企業除少數企業有蒸汽烘干窯外,大部分企業使用土制烘干窯,配合水煮工藝。個別企業偷工減料,木材未經干燥就制作家具”。由此可見紅木家具生產企業在干燥設備、管理、技術和人才培養方面比較缺乏。 |